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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参加“国家宪法日”宣传活动

文章出处:星啸动态 责任编辑: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:2021-02-18
  

国家宪法日


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,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,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,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2001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转发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》中确定,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,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,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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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,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,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,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,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,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实现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 


星啸所参加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

 

2020年12月4日为2020年国家宪法日,宣传主题为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”。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派出多名律师参加宪法宣传活动,现场发放宪法宣传资料,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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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海亮律师参加东莞市万江街道办、东莞市司法局万江分局举办的“宪法宣传日”活动




华宗晟律师参加翁源县司法局、坝仔镇政府举办的“宪法宣传周”法治宣传活动






张锦霞律师参加东莞市司法局石碣分局举办的“宪法宣传日”活动






江浩良律师参加东莞市司法局望牛墩分局举办的“宪法宣传日”活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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